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國務院關于印發(fā)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污染地塊土壤環(huán)境管理辦法(試行)》等文件要求,現對《黃金苑以北、玉人路以東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信息公示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黃金苑以北、玉人路以東地塊位于揚州市邗江區(qū)竹西街道,占地面積約10016.5m2,地塊西至玉人路、南側為黃金苑小區(qū),北側為冷卻河、上方寺路,東側為揚州城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根據揚州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提供的該地塊規(guī)劃設計條件圖則可知,該地塊規(guī)劃為居住用地,依據《土壤環(huán)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中建設用地分類標準,該地塊屬于第一類用地,本次調查選用《土壤環(huán)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第一類用地標準評價土壤環(huán)境質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條“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guī)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要求。本次調查地塊涉及地塊用途性質變更,需要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因此,受揚州市邗江區(qū)竹西街道辦事處委托,江蘇省工程勘測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對黃金苑以北、玉人路以東地塊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按照《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9)中規(guī)定的工作程序,明確地塊土壤和地下水是否受到污染。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組織專業(yè)技術人員對地塊及周邊區(qū)域土地利用狀況進行資料收集和現場踏勘。根據前期掌握的資料信息,分析判斷地塊可能受到污染的類別和區(qū)域,并參照國家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相關導則,對地塊的土壤、地下水進行現場采樣和實驗室檢測分析。將地塊內土壤、地下水采樣分析結果中污染物濃度與國家、地方相關標準以及對照點濃度比較,對相應指標進行評價,最終編制《黃金苑以北、玉人路以東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
二、污染識別階段主要結論
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結果為:調查地塊存在疑似污染,主要污染途徑為地塊內企業(yè)運營過程中,縫紉設備等維修保養(yǎng)過程涉及潤滑油的使用,其泄漏會造成地塊石油烴(C10~C40)污染,燃煤鍋爐使用的煤炭堆放及燃燒過程中會產生苯并(a)芘、砷等污染物,并對地塊的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因此本地塊識別的污染因子主要有苯并(a)芘、砷和石油烴(C10~C40)。
三、場地環(huán)境初步采樣調查結論
江蘇省工程勘測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通過場地信息收集、場地歷史生產情況調查、現場踏勘、現場土壤樣品采集、編制調查方案、經專家評審、建井取樣、樣品檢測、數據分析與評估等工作、編制調查報告,已于2024年5月7日通過專家評審。
初步調查采樣時間為2024年5月,共完成8個土壤采樣點(包括1個對照點),采集送檢土壤樣品36個(含4個平行樣);采集送檢5個地下水樣品(含1個平行樣)。初步調查主要分析測試項目包括:pH、基本測試項目45項、石油烴(C10-C40)、氟化物。
本次地塊初步調查檢測結果顯示:
經初步調查結果分析,地塊土壤樣品中重金屬、無機物含量、揮發(fā)性有機物含量、半揮發(fā)性有機物含量、氟化物、氰化物、硫化物和石油烴(C10-C40)。檢出因子pH、氟化物、硫化物、銅、鎳、鉛、鎘、砷、汞、石油烴(C10-C40)、間,對-二甲苯、1,1-二氯乙烯,其余因子未檢出。檢出污染因子檢測含量均低于《土壤環(huán)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和相關地方標準中第一類用地要求。
經初步調查結果分析,地塊地下水樣品中重金屬、無機物含量、揮發(fā)性有機物含量、半揮發(fā)性有機物含量、氟化物、氰化物、硫化物、氯化物、石油烴(C10-C40)、大腸桿菌。檢出因子pH、氟化物、氯化物、鎳、鉛、鎘、砷、汞、石油烴(C10-C40)、氯仿、萘、?、苯并(b)熒蒽、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含量符合《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Ⅳ類標準和《上海市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風險評估、風險管控與修復方案編制、風險管控與修復效果評估工作的補充規(guī)定(試行)》第一類用地篩選值,大腸桿菌符合地下水質量標準Ⅴ類水標準。
綜上,本次調查地塊土壤檢測因子含量未超過《土壤環(huán)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本次調查地塊符合后續(xù)土地利用規(guī)劃(居住用地)要求,無需進行下一階段詳細調查工作。
四、建議
(1)本地塊在后期施工建設階段,要做好場地污染防治工作,防止平整過程中造成二次污染。
(2)對地塊進行定期巡查,避免地塊受到人為擾動??刂坪捅3衷摰貕K現有的良好狀態(tài),杜絕地塊的監(jiān)管真空,防止出現人為傾倒固廢、偷排工業(yè)廢水等現象。
(3)鑒于場將擬建設居住用地,建設單位需制定詳實可行的工程實施方案,并嚴格按照實施方案及各規(guī)章制度進行文明施工,杜絕不當開發(fā)。
五、公眾查閱場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簡本的方式和期限
場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簡本在江蘇省工程勘測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leadingplus.net.cn)網站上登載,公眾可即日起登陸查閱。
六、公眾意見反饋聯(lián)系方式
場地責任單位:揚州市邗江區(qū)人民政府竹西街道辦事處
聯(lián)系人:李斌
電話:18061165687
場地調查單位:江蘇省工程勘測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
聯(lián)系人:俞俊秋
電話:0514-87365631
電子郵件:382840805@qq.com
地址:江蘇省揚州市邗江區(qū)物港路3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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